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2016年上半年南通市城镇居民收入消费情况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16 字体:[ ]

  上半年,南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55元,同比增长8.2%;南通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083元,同比增长8.4%
  一、四项收入稳步增长
  上半年,人均工资性收入11919元,同比增长8.5%;人均经营净收入4055元,同比增长4.6%;人均财产净收入1594元,同比增长13.3%;人均转移净收入2787元,同比增长9.8%,见表一。

 

表一:2016年上半年南通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情况

指标名称

2016年(元)

2015年(元)

增速(%)

可支配收入

20355

18811

8.2

一、工资性收入

11919

10988

8.5

二、经营净收入

4055

3877

4.6

三、财产净收入

1594

1407

13.3

四、转移净收入

2787

2539

9.8


  (一)工资性收入增幅高于可支配收入增幅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19元,同比增加931元,同比增长8.5%,增幅高于可支配收入0.3个百分点。
  政策性增资是促进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增收长效机制和出台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及津补贴增加;三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2016年11日起再次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提高到1770元,同比增长8.6%;二类地区提高到1600元,同比增长10.3%,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不仅有利于低端岗位员工薪资待遇提升,也对其它岗位的工资增长形成参照和带动作用。
  (二)经营净收入小幅增长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055元,同比增加178元,同比增长4.6%。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在融资优惠、“营改增”、税费减免等方面陆续出台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个私企业负担,提高了企业经营利润。
  (三)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594元,同比增加187元,同比增长13.3%。随着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兴起,银行理财产品增多,居民家庭投资渠道拓宽,各种民间投资借贷活跃,利息、红利、土地出让(转租)和其他投资性收益的增长,带动了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四)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87元,同比增加248元,同比增长9.8%。近年来,我市连续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标准进行了上调;社保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平稳增长
  上半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2083元,同比增加936元,同比增长8.4%,见表二。

表二:2016年上半年南通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情况

指标名称

2016年(元)

2015年(元)

增速(%)

生活消费支出

12083

11147

8.4

  一、食品烟酒

3443

3233

6.5

  二、衣着

1116

1003

11.3

  三、居住

2805

2676

4.8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

745

671

11.0

  五、交通通信

1825

1656

10.2

  六、教育文化娱乐

1043

899

16.0

  七、医疗保健

716

647

10.7

  八、其他用品和服务

390

362

7.7


  (一)食品烟酒类消费增长6.5%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类支出3443元,同比增长6.5%,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8.5%,所占比重居八大类消费支出之首。
  (二)衣着类支出增长11.3%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衣着类支出1116元,同比增长11.3%,增幅同比上升了4.9个百分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物流业的配套建设,越来越多的居民热衷于网上购物,各大网络购物平台提供的服务快捷、价廉,使居民衣着类消费支出较为加快。
  (三)居住类支出增长4.8%
  “住”在百姓生活中越来越重要,除了必要的水电燃料等生活开支,改善居住条件而产生的开销也在不断增加。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居住类支出2805元,同比增长4.8%
  (四)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1.0%
  城镇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包括家具及室内装饰品、家用器具、家用纺织品、家庭日用杂品、个人用品和家庭服务。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745元,同比增长11.0%
  (五)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0.2%
  人们在享受越来越发达的交通和通信技术服务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支出的费用也在不断提高。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类支出1825元,同比增长10.2%
  (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16.0%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项支出1043元,同比增长16.0%。增幅主要靠教育费用支出以及文化娱乐用品和服务的增加。
  (七)医疗保健支出增长10.7%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716元,同比增长10.7%,城镇居民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日益重视医疗保健和生命质量,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健康消费模式也由以往的有病寻医问药逐步转变为医疗保健和健身养生等多种形式并存。
  (八)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7.7%
  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元,同比增长7.7%。在时尚消费日渐兴起的今天,个人修饰的美学功能日渐增强,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平稳增长。
  三、城镇居民增收面临的压力
  上半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2%,但增幅同比回落0.5个百分点,入环比回落0.1个百分点,增速继续放缓,主要原因是: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面临“瓶颈”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出现下滑,导致增加员工薪酬的动力不足。而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各个行业“机器换人”步伐加快,部分产业存在裁员减员行为。工资性收入要长期保持较快增长难度加大。
  (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存在一定困难
  随着PPI持续走低以及经营成本增加,部分中小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用工成本上涨较快,劳动密集型产业经营优势逐渐丧失,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仍然存在。产业结构调整使中小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阵痛”期。
  (三)人口老龄化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影响投资、消费和储蓄,从国民收入分配理论来分析,老年人口供养系数的增大,将进一步影响社会扩大再生产和各领域基本建设,制约经济发展,从而影响居民收入增长;人口老龄化增加居民赡养等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是居民收入中重要的一个“减项”。
  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收入初次分配机制,健全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等相挂钩的正常增长制度。工资性收入是目前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的主体,也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基础和动力。应加强监管,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需求同步协调增长。坚持就业惠民,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以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二)引导扶持,促进居民收入多元化。进一步优化居民创业环境和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营商环境,鼓励自主创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等对创业者给予资金扶持,激发城镇居民的创业热情,为城镇居民增收创造条件,引导居民拓展理财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扶持投资引导机构和投资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居民将中长期储蓄性资金转化为各类投资,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降低居民投资风险,鼓励居民将空置房产出租,让居民尽可能获得更多财产净收入。
  (三)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缩小贫富差距。一是加大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缩小不同行业、不同收入水平差距,提高居民在再分配环节中的收入,特别是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二是加大对低保及边缘户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快对贫困人群的帮扶,如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政策、资金倾斜,增加求助等措施,让贫困人群收入尽快脱贫致富,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加快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教育、社会服务均等化问题。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优先保障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在财政支出安排上要重点解决好医疗、住房和教育等基本民生问题,防止“因病返贫”、“因住返贫”“因学返贫”等问题的发生。
  附注:
  1、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 = 经营收入 - 经营费用 - 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 = 财产性收入 - 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转移性支出
  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2、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