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气象依法行政监管 > 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监管

行政确认: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2 字体:[ ]

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

一、申报材料: 

1. 《气象证明材料服务申请表》(详细写明具体气象证明需求、所需证明的用途等),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原件1份);

2. 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民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 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验),复印件1份)。

二、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2.《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3.《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气候分析及专家评审→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

 

附件:

行政确认: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

bet8娱乐官网注册气象证明材料服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