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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2 字体:[ ]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申报材料: 

1. 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申请表;

2. 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证复印件。

二、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第三款;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四、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

 

附件:

行政奖励: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