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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2 字体:[ ]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申报材料:

㈠ 设计审核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一套(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施工设计图一套(电子版或图纸)。

㈡ 竣工验收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

二、许可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

3.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

4.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二条;

5.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6. 《南通市气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7.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8项。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办结)。

四、承诺时限: 图审3个工作日,验收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

附件:

行政许可: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防雷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建设项目防雷设施设计审核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