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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2 字体:[ ]

许可事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一、申报材料:

1. 施放气球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 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固定工作场所(包括充灌气体存放场所)证明材料;

4. 工作人员登记表;

5. 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施放气球活动所需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7. 提供充灌气体的危化品营运许可证和运输证、使用和存放安全许可证、检测报告或其他说明材料;

8. 施放气球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施放气球安全操作规程。

二、许可依据: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6项。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四、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

 

附件:

行政许可: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